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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燃機車牽引特性(diesel locomotive tractive characteristics)內燃機車牽引力隨速度的變化曲線,由專門試驗得到。未經試驗的新造機車或正在設計中的機車,可以用“預期牽引特性曲線”作為參考。柴油機發出的功率,通過傳動裝置表現為不同速度下的牽引力。通常以不同手柄位或柴油機轉速(r/min)區分為若干條牽引力的曲線,每條曲線對應不同的柴油機轉速。柴油機轉速愈高,柴油機發出的功率愈大,在一定速度下的牽引力愈大。
起動牽引力,起動條件下機車所能發揮的最大牽引力,用來起動列車,帶動鐵路機車電器運轉。大多數貨運機車的起動牽引力受點著條件的限制,起動牽引力即為起動時的黏著牽引力??瓦\機車的起動牽引力通常小于黏著牽引力,而且受牽引電動機起動電流的限制。
持續速度和持續牽引力,機車持續速度是指機車在控制手柄最高位,即機車在全功率工況下,傳動裝置冷卻能力所能允許的持續運行的最低速度。
對電力傳動內燃機車來說,持續速度是指機車在全功率下,引電動機以持續電流工作時的機車速度。牽引電動機以持續電流工作時,其勵磁繞組和電樞繞組的溫升在允許范圍之內。當機車速度低于持續速度時,在全功率運行條件下電流增大,牽引力增大,如果持續運行,牽引電動機繞組溫升過高,影響使用壽命甚至燒損鐵路機車配件。
對液力傳動內燃機車來說,在持續速度下,液力傳動工作油的溫度接近許用值。因此,液力傳動內燃機車的持續速度是由冷卻液力傳動工作油的能力決定的。在實際運用中,在全功率運用條件下,機車的持續運行速度不得低于持續速度,否則由于液力傳動裝置的傳動效率隨車速的下降而降低,傳動工作油吸收的熱量增加,超過了傳動油散熱裝置的能力,傳動油溫超過允許值而發生故障。
機車在全功率工況下運行時,對應持續速度的牽引力稱為持續牽引力。對電力傳動內燃機車來說,對應持續電流所產生的牽引力即為持續牽引力。